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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發布的《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3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登記,為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和信息支持m,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進口企業(以下簡稱注冊企業)生產、進口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
第三條國家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登記實行企業申請、二級審查、統一認證、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記機關
第五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中心)負責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辦公室或者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辦公室),承擔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
第六條登記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協調、指導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
(二)負責審查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內容,頒發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
(三)負責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登記系統)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的動態統計分析;
(四)負責全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咨詢電話的管理和維護,提供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
(五)組織化學品風險評估,對未分類化學品進行統一分類;
(六)對全國登記機關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七)定期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危險化學品登記情況,并予以公告。
第七條登記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危險化學品登記;
(二)審查注冊企業申請材料的規范性和一致性;
(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的統計分析;
(四)為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救援提供信息支持;
(五)協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培訓,指導登記企業實施危險化學品登記。
第八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人員(以下簡稱登記中心、登記辦公室(以下簡稱登記機構),應當具有化學、化學、安全工程等相關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接受統一的專業培訓,取得培訓證書后上崗。
第九條登記機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三人以上登記人員;
(二)有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保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和數據庫維護制度;
(三)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和設施。第三章注冊時間、內容和程序。
新生產企業應當在竣工驗收前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進口企業應當在首次進口危險化學品前進行登記。
下期講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
危化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上
更新時間:2024-10-17 14:35 ???? 發布時間:2022-09-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登記,為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和信息支持m,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進口企業(以下簡稱注冊企業)生產、進口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
第三條國家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登記實行企業申請、二級審查、統一認證、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記機關
第五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中心)負責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辦公室或者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辦公室),承擔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
第六條登記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協調、指導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
(二)負責審查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內容,頒發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
(三)負責國家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登記系統)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的動態統計分析;
(四)負責全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咨詢電話的管理和維護,提供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
(五)組織化學品風險評估,對未分類化學品進行統一分類;
(六)對全國登記機關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七)定期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危險化學品登記情況,并予以公告。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危險化學品登記;
(二)審查注冊企業申請材料的規范性和一致性;
(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的統計分析;
(四)為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救援提供信息支持;
(五)協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培訓,指導登記企業實施危險化學品登記。
第八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人員(以下簡稱登記中心、登記辦公室(以下簡稱登記機構),應當具有化學、化學、安全工程等相關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接受統一的專業培訓,取得培訓證書后上崗。
第九條登記機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三人以上登記人員;
(二)有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保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和數據庫維護制度;
(三)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和設施。第三章注冊時間、內容和程序。
新生產企業應當在竣工驗收前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進口企業應當在首次進口危險化學品前進行登記。
下期講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