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危險化學品許可證的主要程序
更新時間:2024-10-17 14:35 ???? 發布時間:2022-01-18 ????
危險貨物經營許可證申請程序:
1.受理: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向縣安監局申請。
2.受理申請的,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現場核查,簽訂初步意見。
3.審批:縣安監局作出批準或不批準決定。在取得許可的情況下,應當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發出不予批準通知。
報關單。
1.申請文件和商業許可證;
2.目錄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主管.頒發的授權證書(復印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資料;
4.出租文件的所有權文件或營業地點(副本);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核準文件(復印件);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計劃(副本)備案表;
7.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危險品運輸資質證書,運輸合同批準;
8.倉庫公司營業執照,危險品儲存許可證和批文。